2011财政预算案:首次购屋免50%印花税


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宣佈,在鼓励居者有其屋下,首次购置房屋且价格不超过35万令吉的国民,可享有房屋买卖合约及贷款合约,分別豁免50%印花税的优惠。
他说,凡在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签署的买卖合约都可享有这项优惠。这项优惠只限首次购买房屋的国民,而第一间房屋的意思是指购屋者不曾拥有或联名购置任何房屋。有关住宅產业包括排屋、共管公寓、组屋或廉价屋。
Pinjaman Perumahan Kerajaan
目前大马购买房屋的印花税为:
  • 首10万令吉的印花税1%,
  • 10万零1令吉至50万令吉2%,
  • 50万零1令吉以上为3%。
若以35万令吉的房价计算,购屋者须缴付6千令吉的印花税,而政府提供50%的折扣,购屋者仍须支付3千令吉。
购屋者印花税计算方法:
以最高35万令吉计算
100,000X1%=1000
250,000X2%=5000
总共=6000-50%=3000
25万令吉计算
100,000X1%=1000
150,000X2%=3000
总共=4000-50%=2000
这项优惠虽然不会带给投资者帮助,但是对于社会新鲜人要开始买屋子就很不错啦,剩下的钱可以添一些家具。值得赞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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